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古人云,丝不如竹,竹不如肉。乃知此语未必然,
李周弹筝听不足。闻君七岁八岁时,五音六律皆生知。
就中十三弦最妙,应宫出入年方少。青骢惯走长楸日,
几度承恩蒙急召。一字雁行斜御筵,锵金戛羽凌非烟。
始似五更残月里,凄凄切切清露蝉。又如石罅堆叶下,
泠泠沥沥苍崖泉。鸿门玉斗初向地,织女金梭飞上天。
有时上苑繁花发,有时太液秋波阔。当头独坐摐一声,
满座好风生拂拂。天颜开,圣心悦,紫金白珠沾赐物。
出来无暇更还家,且上青楼醉明月。年将六十艺转精,
自写梨园新曲声。近来一事还惆怅,故里春荒烟草平。
供奉供奉且听语,自昔兴衰看乐府。只如伊州与梁州,
尽是太平时歌舞。旦夕君王继此声,不要停弦泪如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