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薰风拂眼过,不知夏将深。起视树扶疏,聊以舒啸吟。
故人忽相过,我取酒同斟。凉夜月未落,相与试论心。
溪渊有潜鱼,山谷多翔禽。升沉本何意,能言不如瘖。
斯远居近市,昌甫栖远岑。文叔宰百里,一一皆可钦。
二子则良晤,一子当荒寻。诗罢予忽醉,掩关眠楮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