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射策明光最上游,干霄直气接云浮。
平生所闻任定祖,十年坚卧岩壑幽。
胸中经济几韬略,价高连城人不酬。
急流勇退莫予武,旁观谁为君王留。
归来万事了无愧,罪我知我惟春秋。
海沂之康谈笑事,分毫未展帷幄筹。
倒屣能延吾党士,此客标置高南州。
翰墨从容千万字,韵高不作河西讴。
各持吾素报吾主,为公不必须孙刘。
嗟我已衰人不数,去来乘雁双凫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