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汉室贤王后,孔门高第人。济时成国器,乐道任天真。
特达圭无玷,坚贞竹有筠。总戎宽得众,市义贵能贫。
护塞无南牧,驰心拱北辰。乞身来阙下,赐告卧漳滨。
荣耀初题剑,清羸已拖绅。宫星徒列位,隙日不回轮。
自昔追飞侣,今为侍从臣。素弦哀已绝,青简叹犹新。
未遂挥金乐,空悲撤瑟晨。凄凉竹林下,无复见清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