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诗僧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司马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风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他的名篇《听筝》入选《唐诗三百首》。
淮之水,去悠悠,公逝矣,不我留。乘云至帝乡,上挟飞仙游。
俯视下土方,孰轸苍生忧。万金不惜济穷匮,古亦罕见今无俦。
淮之水,波湜湜,入人深,公之德。身荣章服维民则,子登甲科务学殖,夭之报施宁有极。
淮之水,流无已,公之名,垂后世。高风杳邈徒仰止,呜呼九原安得起,一为哀歌歌义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