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池色净天碧,水凉雨凄凄。快风从东南,荷叶翻向西。
性本爱鱼鸟,未能返岩溪。中岁徇微官,遂令心赏睽。
及兹佐山郡,不异寻幽栖。小吏趋竹径,讼庭侵药畦。
胡尘暗河洛,二陕震鼓鼙。故人佐戎轩,逸翮凌云霓。
行军在函谷,两度闻莺啼。相看红旗下,饮酒白日低。
闻君欲朝天,驷马临道嘶。仰望浮与沈,忽如云与泥。
夜眠驿楼月,晓发关城鸡。惆怅西郊暮,乡书对君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