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西原夕照生平陆,东皋阴阴返樵牧。夜行恐有醉尉呵,驱车且入田家宿。
田家老翁开柴门,拥彗不解犊鼻裈。青山偏近新茅屋,绿酒那嫌旧瓦盆。
爨下一妇亦华发,豆萁乱束烹枯鳜。团圞野坐不燃藜,短檐之下多明月。
自言门户无壮丁,数亩山田久不登。近岁徵科猛于虎,几年蓄积消如冰。
闺中有女年十四,求鬻豪家气劳悴。蛾眉换得金钱归,掌中空有明珠泪。
不记豪家谁姓名,此儿歌舞便教成。婉媚自能当主爱,光华漫许倾人城。
前年寄采宜男草,曾遣苍头向吾道。此中粱肉厌丘坻,忍令葵藿常不饱。
虽然儿女情自偏,不如聊且耕吾田。以色事人岂常好,人间富贵浮云然。
闻之长啸斟大斗,仰见明河落高柳。相逢良夜一论心,别去青溪重回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