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云汉委扬粤,辉光烛重溟。邃古虽云邈,箫韶留其声。
先皇涤华夏,敷天扬风霆。此邦识真主,晏然不被兵。
南园盛儒藻,风徽代相承。秘书奋逸足,百年绍宗灯。
宫詹主前导,梁欧为骖乘。三驾入中原,群雄不敢争。
既以张南国,亦又垂云仍。缅昔神皇初,诸儒何铮铮。
晚起不及见,颓波渐纵横。先生太古徒,家学称绍庭。
解绶早来归,三径怡高情。于酒陶彭泽,于诗杜少陵。
大雅未榛芜,岿然存典刑。顾兹堂奥上,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