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晞发先生恸哭馀,白云源下殉其书。应怜许剑荒亭路,谁人为我发此储。
所南先生闭枯函,尘蒙眢井亦已厌。四百年来坟土出,又复令我疑信参。
诸公之作竟沈埋,长虹不克振死灰。空令壮士中夜舞,独自苍茫赋大哀。
荔堂老子古人徒,曾向邓林追阳乌。晚年日莫尚伏枥,裂竹如意碎唾壶。
我尝求之二十年,魂祈梦祝有无间。故人出之持示我,寒芒五纬生苍烟。
喜而不寐急挑灯,明月耿耿窥疏棂。骑龙被发倘临我,一曲楚些酹青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