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三峡倚迢嶢,同迁地最遥。
物华虽可爱,乡思独无聊。
江水流青嶂,猿声在碧霄。
野篁抽夏◇,丛橘长春条。
未腊梅先发,经霜叶不凋。
江云愁蔽日,山雾晦连朝。
斫谷争收漆,梯林◇摘椒。
巴賨船贾集,蛮市酒旗招。
时节同荆俗,民风载楚谣。
俚歌成调笑,◇鬼聚喧嚣。
得罪宜投裔,包差分折腰。
光阴催晏岁,牢落惨惊飙。
白发新年出,朱颜异域销。
县楼朝见虎,官舍夜闻鴞。
寄信无秋鴈,思归望斗杓。
须知千里梦,长绕洛川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