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想天公管得季华流,管不得人痴。尽春风花月,酣游正可,何事自迷?
满肚皮唯狂放,不肯合时宜。检点卢生意,差足似之。
此去西湖塌处,甚阿瞒关羽,不动君思。把江湖饮遍,酒意恐嫌稀。
觅佳地、须邻古柏,有小舟、细雨泊烟霏。功名倦、匡山忆处,结屋相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