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相公列屋芙蓉城,烟红露绿千娉婷。
朝回迎笑拥前后,忽遭唾弃嫌膻腥。
汝曹面作死瓦色,争似平康坊裹人。
连眉倒晕双鸦鬓,临春璧月阳台云。
西湖喧天歌鼓闹,列坐长筵未狎宾。
紫衣中使天上至,黄封百榼罗前庭。
海螯江柱堆叠峗,猩唇熊白争鲜新。
微哉何曾食万钱,陋矣杨家送八珍。
酒酣自有娱客具,非丝非竹非歌声。
呼卢一掷数百万,刘毅酸寒何足阵。
此时相公眼生缬,平康一笑华堂春。
鸡鸣钟动却归去,相公手自与金银。
恩缠爱结无与比,何意一朝遭怒嗔。
偶缘病起思破闷,亟遣花使传丁宁。
谁知青鸟不解事,还报从人嬉水亭。
立驱百骑捽而至,判司姓贾如弟兄。
同游七吏俱簿录,一日得钱千万缗。
大书明梏令湖曲,苏堤扫迹无蹄轮。
风流宰相推第一,但恐稷契羞同伦。
腥风霎霎塞宇宙,万年遗臭何时泯。
要当壮士为一洗,我老无力覆八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