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终迫也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世人有二亲,君独有其四。问之何为然,犹子道无异。
昔在襁褓时,曷知身所自。稍长解趋庭,膝下两承志。
先子守章缝,怀才绌远施。世父里中豪,慷慨多植义。
所后暨所生,罔极看无二。先德并能培,作求兹不坠。
宦迹始东方,苍黎戴抚字。当宁重循良,恩赉侈衡泌。
义方差可酬,明发恒不寐。溯念厥初生,有怀当倍至。
一疏动明光,天朝本孝治。生我育我者,龙章幸同贲。
佳妇视佳儿,尊亲各自致。主锡讵云私,孝心元不匮。
廷尉自无冤,亲恩仍显被。移孝勉为忠,天书谅可冀。
宰木有辉光,里人称善事。厚积庆偏流,举颂昌而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