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我本高阳徒,野性盖疏拙。岂堪天子傍,命令裁机密。
一麾出承明,猿鸟遂超逸。山州寂无事,气象颇萧瑟。
閒寻琅邪溪,云岚可披拂。中路闻潺湲,幽亭对崷崒。
锵咽触环佩,清泠泛琴瑟。知君多醉此,归鞍屡突兀。
醉中遣形骸,题名亦信笔。遗我溪风清,苍颜坐髣髴。
暝色失松竹,徘徊望寒月。携酒频来游,行待山花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