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年朝岁暮。向消领湖漘,雁啼柔橹。分轴编诗,倚声写梦,占得忘机逸旅。
一向椒芬凝酒,偏是蜡花窥户。重点检旧春衫,一瓣心香荐否。
何处双缟袂,月地归来,白晓冰轮午。照影波清,围炉夜永,几度移宫换羽。
零落潜夫旧事,都付补题新句。为邀勒帝台春,回向歌边金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