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银波湛碧,遥泛仙槎早。婺宿荧煌瑞云晓。庆芳传丹桂,欢动连枝,称寿处,一簇蓬莱翠窈。
步虚声宛转,清彻瑶坛,疑是钧霄凤音渺。正金姥、礼虚皇,天阶净,凉入绡衣风褭。想金书、秘字赐长生,进九酝霞卮,练颜长好。
余生素屯蹇,颇复怀清真。谬当盛明日,再睹玄化淳。
人文固昭晰,宪章亦已新。岂起东蹈海,会将西入秦。
征途不遑舍,所逐埃与尘。为策虽不就,斯志良已勤。
奈何四海内,弃绝寡所亲。朅来二十载,皇皇尚迷津。
念之动中怀,涕泪沾衣巾。置此勿复言,齐契在古人。
寄语陈郎,还记得、吴趋行乐。明月夜、鹍弦凤管,共倾凿落。
迟日玉枰花下艇,翠微蜡屐烟中阁。想那年、光景总消魂,浑如昨。
且学织,桃椎屩。且学卖,韩康药。又何妨远蹈,芜城跨鹤。
况是竹西歌吹地,一时琴酒堪栖托。问董生、踪迹近如何,仍漂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