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庐陵得交君弟兄,杨子诗中称鲁卿。
问云携琴岳麓行,归期去日云秋清。
今晨复见杨子面,为方卓卿近相见。
玉隆阁皂两仙山,游以娱亲趁鲜健。
我时闻之与杨子,啧啧叹息久不已。
我方五斗困尘埃,渠亦栖迟一丘底。
鲁卿卓卿真愈人,枉道儒冠解误身。
异日名山倘行遍,卧图好学宗少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