袁总督电奏有大祸将临语闻而感赋

事过方知大祸临,君臣相对但沾襟。死棋著著犹堪覆,长夜漫漫直到今。

三户亡秦那可得,诸公误国是何心。当时痛哭书还在,吞炭年来口已瘖。

李希圣
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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峡山清绝古来闻,为政风流迥不群。琴曲欲追单父宰,凤箫遥和二禺君。

星居村户宵无警,火种畬田夏尽耘。相见跻堂称兕后,紫薇垣外更瞻云。

小帖泥金字有芒,郎君新授紫薇郎。高吟红芍传西掖,欢护青萱恋北堂。

弱腕未能操井臼,朵颐犹解作羹汤。安贫已是相从惯,纸帐芦帘梦亦香。

引领韶芳君最先,冰翰瓣瓣坠楼前。儿家惜玉情偏重,收拾馀香作枕眠。

双燕语,雏凤鸣。两张琴上一般声。七条弦,如有情。

兰女嫁,紫芝生。天风环佩响东丁。御飞云,朝太清。

举首黄龙山色青,琤琤乾叶坠寒林。门首平塘泊鸥鹭,吾与若曹都眼明。

海会幽铭掩清汉,云岩丰碑掣奔电。一瓯花乳一炉烟,投地起来俱不见。

鼻中出入一毫端,不论春温与夏寒。

十二时间无别法,只将心事转天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