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渊明黄杰气,不减运甓翁。
漫仕径拂衣,高枕北窗风。
平生经世意,萧然诗卷中。
卯金纳大麓,正自窍鈇雄。
妖雏自取死,遽敢贪天功。
斯文未斲丧,吾道聊污隆。
把菊得沉醉,直气敛长虹。
区区记隐德,史笔殊未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