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天长

英雄宝剑佳人镜。未到用时须理整。沙场静。琼楼迥。

后日功名浑莫定。

终南原有径。心史休投眢井。众醉三闾独醒。问天天亦病。

高旭

1877.3.5-1925.7.7,字天梅,号剑公,别字慧云、钝剑,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(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)人,中国近代诗人。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。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,后来转向支持革命,与柳亚子、陈去病等创立南社。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,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《天梅遗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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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怕秋阳老怕贫,谁能肮脏拔风尘。穷年兀坐少生计,末路相逢无故人。

自爱漂摇栖倦翼,谁分浩荡慰穷鳞。区区温饱何须较,莫负秋来风月身。

江南风物与君论,芦笋蒌蒿荐晚樽。

举酒不知身在远,隔江谁送假河鲀。

近来好事数中郎,笑指秋山学楚狂。

绝顶去天应咫尺,回头平楚祗毫芒。

步侵猿鸟双藜杖,吟蓄云烟一锦囊。

日并尘游疏逸驾,自怜丘壑意空长。

之子是荆璞,温纯仍琢磨。

诸公推大手,壮岁合贤科。

豹雾三年隐,龙门一跃过。

得诗应自慰,老子阅人多。

斯文无地与狂澜,到处浮屠到处山。世有异端终自惑,道无孟子托谁闲。

风光冉冉聊随伴,今古寥寥只腼颜。安得从人南海上,太虚归后便东还。

夜雨青枫路,秋风白豆家。醉眠三户酒,吟谢一篱花。

山客云为服,溪渔宅是沙。人生贫亦适,所惜鬓空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