满江红 吴君小枚移书,告其梅其德女士自殉事,倚此吊之

我与而兄,弹指忽、二年离别。瞥惊见、秋桐一叶,飞来凄绝。

惨淡红衫脓血史,凄凉黑狱沧桑月。问可权、太不识人权,空饶舌。

芙蓉瘴,香波咽。申江岸,芳尘歇。痛杜鹃啼恨,恨何能雪。

秋女善悲天已醉,春晖未报花先折。唤红儿、谱入玉参差,声声血。

高旭

1877.3.5-1925.7.7,字天梅,号剑公,别字慧云、钝剑,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(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)人,中国近代诗人。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。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,后来转向支持革命,与柳亚子、陈去病等创立南社。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,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《天梅遗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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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雪没毡城,闻箛三两声。

漫山是猎火,照着汉家营。

踪迹平生半九区,醉倒时得蛾眉扶。

连年兵火四方沸,一饱鸡豚半月无。

住世今非孔北海,分司自到宾头卢。

卷帘月色招人醉,三百青铜径自沽。

留石瑱兮洞庭,遗兰佩兮澧浦。羌不怀兮别离,独徘徊兮延伫。

仗钺临戎善避权,每怀东海叹茫然。九重旰食纾南顾,百粤霜飞又隔年。

夜久严程喧露布,风清燕寝穗檀烟。固知拯溺须脩绠,好把仙桃种玉田。

万树绿杨垂,千般黄鸟语。庭花风雨馀,岑寂如村坞。

依依官渡头,晴阳照行旅。

怕寒不暇解衣眠,偪塞蒸成帐烟。

学士砖头因火灼,尚书履下透衾然。

洞存玉性真刚汉,焚却禅身笑浪仙。

收斂道心中夜坐,室虚窗白月如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