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阳台 鹦鹉洲前吹铁笛者属题所著殉学记传奇

钱虏为妖,官奴作祟,乾坤臭腐堪羞。便是人豪,撑天壮志都休。

人生死亦寻常事,只芙蓉、与尔何仇。愿难酬。泪洒痴天,长此悠悠。

当年我亦伤心者,恨东南半壁,学敝风偷。高竖黄龙,一时英物都收。

蛾眉谣诼无端起,付春江、往事东流。数从头。忍听银筝,一曲悲秋。

高旭

1877.3.5-1925.7.7,字天梅,号剑公,别字慧云、钝剑,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(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)人,中国近代诗人。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。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,后来转向支持革命,与柳亚子、陈去病等创立南社。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,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《天梅遗集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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扬州节钺非吾爱,肯要腰缠十万钱。

只愿天公多与寿,道巾野服伴胎仙。

画史幽居得物情,毫端春色可怜生。高僧已是禅心定,花鸟逢人更不惊。

明明在上,其仪有序。终事靡愆,收铏撤俎。乃升乃降,和乐备举。

天德莫违,人谋是与。敬行礼达,兹焉燕语。

宁亲为令子,似舅即贤甥。别路经花县,还乡入锦城。

山临青塞断,江向白云平。献赋何时至,明君忆长卿。

地久天长岁不留,坐来念念失藏舟。回看万法皆儿戏,还直先生一笑不。

男儿生堕地,志气凌青雯。下以答苍生,上以酬圣君。

宁能弄柔翰,白首老耕耘。悲哉际阳九,世路多蝇蚊。

自制芰荷衣,青山卧白云。郁郁久居此,中怀每若焚。

展卷聊消日,为园且习勤。白眼看云烟,佳气常氤氲。

蒲团学枯寂,静悟五千文。终谢尘氛去,西山麋鹿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