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629—1682)江南昆山人,字子吉,号讱庵。叶方恒弟。顺治十六年进士,授编修。江南奏销案起,以欠赋一钱,罢官。后得复官。康熙间,历侍讲、侍讲学士、侍读学士、礼部侍郎,受命阅博学鸿儒试卷。官至刑部侍郎。卒谥文敏。有《读书斋偶存稿》、《叶文敏公集》、《独赏集》。
先生少从外氏学,玉叉得自初白翁。拊不留手泽可鉴,截肪之色形如弓。
下安桃竹强名杖,挂画取钱其用同。当年操几迁书筴,日见摩挲太心剧。
百年阅历几人存,古器犹完亦足惜。后生不及并世生,老辈风流略可识。
卷帘霜下夜钟鸣,罢酒传观醉默默。回首袁花暮草生,得树楼空梦颜色。
江城星月照人寒,故物苍茫见手泽。吁嗟乎双杖之铭亡其词,赤藤如铁今安归。
渭阳送后头如雪,尚咏琼瑰玉佩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