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629—1682)江南昆山人,字子吉,号讱庵。叶方恒弟。顺治十六年进士,授编修。江南奏销案起,以欠赋一钱,罢官。后得复官。康熙间,历侍讲、侍讲学士、侍读学士、礼部侍郎,受命阅博学鸿儒试卷。官至刑部侍郎。卒谥文敏。有《读书斋偶存稿》、《叶文敏公集》、《独赏集》。
咄咄青天怪。怪天公,聪明懵懂,一般看待。处仲唾壶成底事,如意铁都敲坏。
此公死,诸君大快。落拓江湖年少侣,只君先、了结文魔债。
作仙佛,永无碍。
雨声灯影魂何在。还记他、偏衫醉帽,狂奴故态。满纸白描秋水影,落笔山林气慨。
在秦柳、苏辛之外。不少旗亭同赌酒,奈词坛、从此无君派。
眼中泪,为谁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