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东莞人,字文哲。弘治六年进士。授兵科给事中,强直敢言。正德初为云南左参政,忤刘瑾,借故罚米五百石,售家产以偿。累迁右副都御史,巡抚苏松诸府,督兵歼刘七于狼山。世宗即位,升南京户部尚书。卒官。
凤林县南鄙,山僻田衍腴。维婺望王氏,吾祖始所居。
子孙既散处,往往乡相都。绵延四百载,馀裔犹纷敷。
悬知本根茂,枝叶自扶疏。我家县隅北,去此两舍涂。
避地乃此来,属时正艰虞。所来为宗族,岂以势利趍。
群从相温存,恩意何廑渠。谓言贷我粟,亦复假我庐。
而我懒生事,俯仰缺所需。未应造物者,困此七尺躯。
蠖屈本求伸,兔藏非过图。重维首丘义,讵敢昧厥初。
尚思朝阳鸣,瑞世谐贞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