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鶗鴂声中,杜鹃枝上,春情脉脉几许。芍药围栏,蔷薇曲槛,不禁些时著雨。
池塘水注。斜露出、堤旁小浦。忆当日桃核才栽,花开今已成圃。
羡而桑间十亩,尽悠游岁年,消得甘苦。不嫌剥啄,容我来时,罗列鐏罍鸡黍。
请君借筋。为天壤、王郎筹虑。笑生涯不免长贫,农笠渔竿何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