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怪烟波、偏惹岁寒人,冬晴煖于秋。荡明漪绝底,点金日碎,冻墨云收。
依旧春游画稿,一角小红楼。各有渔师意,身世扁舟。
此是杜陵行径,望草堂竹外,空剩沙鸥。感寓公今古,照影自临流。
十年来、深藏夜壑,怕峭风、吹水又生沤。归同约、待梅花放,还醉溪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