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素与百花少相谐,醉眼时为梅一开。岭南岭北几十种,人所常见非奇瑰。
中有孤根别风骨,白金镂盏玻璃台。白华红萼虽倾国,但恐红非本来色。
逃红归绿未到真,与真相近亦天德。化工厌驳会还纯,华萼并教同一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