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三十四十五欲牵,七十八十百病缠。五十六十却不恶,
恬淡清净心安然。已过爱贪声利后,犹在病羸昏耄前。
未无筋力寻山水,尚有心情听管弦。闲开新酒尝数醆,
醉忆旧诗吟一篇。敦诗梦得且相劝,不用嫌他耳顺年。
孤生半世饱艰辛,敢恨虞翻骨相屯。吾道非与何至此,臣今老矣不如人。
养成枳棘难为橘,刈尽椒兰不作薪。每诵韩公晚香句,整襟时一慰沉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