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理愁无绪。酡颜对、吴霜酣饱双树。半生枯稿惯悲秋,膏泽违春雨。
算落叶、翔空万羽。江村图画疑晞古。讶澹泊人家,买到北燕支,盖尽石阑寒素。
闻道径石停车,枫林坐晚,冷色薰透吟赋。炫天霞彩照东篱,更絮寒鸦语。
久隔鲈莼脍缕。烹湘休遣残红去。望待偿、明朝愿,厚积阶茵,醉供眠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