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莎径荒才剪,丛稍影渐繁。山苗分杞菊,乡信觅兰荪。
碧蓧蟠为几,黄蕉挂作门。卷中流峡水,屏里识湘源。
引月来阳树,邀风入净轩。摩钟丝蠡出,洗砚墨蛟翻。
户识王恭隽,家怜次道温。清谈还正始,近体杂开元。
问衲骑频去,呼儿鸟忽言。莲苞收茗叶,绮石养蒲根。
官长衙参少,山林奏记烦。团参充午饮,瑶柱出常飧。
殊琙皆邻里,时贤尽弟昆。酒鎗贻子晰,石墨往平原。
算口常先鹤,餔糟不忌豚。思光鹭羽扇,弘正犊皮裈。
庭卉非时烂,垆波澈夜喧。星飞银不落,炷老铁昆崙。
采药朝朝舌,登山夜夜魂。易求王烈髓,渐了尚平婚。
会意成三笑,归怜买一村。他时烟壑底,洗足听清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