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濂溪爱莲非爱莲,天机漏泄圣学传。耶溪新妆红十里,纷纷开落同葭苇。
銮坡东畔玉堂东,池莲倒映天光中。一般外直还中通,君子之赏清兴同。
顿令退藏心已洗,何必区区色香相旖旎。下有灵根如磨泥,不染淤泥出清泚。
空闻无物不惹尘,此花即物如入神。入神当是花之圣,真识还他舂陵人。
绕栏赏者四方彦,瀛洲学士开清宴。移时歌鼓相喧阗,回首生姿一顾盼。
酒徒历历皆诗豪,笔端浩浩生波涛。挥洒绳床客如堵,杀尽山中万兔毫。
酒阑客散文章伯,此花自媚宁潇索。重来嘉会在何时,花馀岁晚仍餐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