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独好中林隐,先期上月春。闲花傍户落,喧鸟逼檐驯。
寂寞东坡叟,传呼北里人。在山琴易调,开瓮酒归醇。
伫望应三接,弥留忽几旬。不疑丹火变,空负绿条新。
斗蚁闻常日,歌龙值此辰。其如众君子,嘉会阻清尘。
冷艳扶妆,嫣痕破梦,名花端识前身。写入鸳丝,西楼化作行云。
开奁对影成双照,碧亭空、一镜涵春。尽芳魂,结佩湘皋,托取灵根。
年年花事伤寒食,只缄愁万叠,展抱无因。露眼频看,骈枝墨色还新。
枝丫绾就丁香叩,坠幽欢、雨溃烟分。恁炉熏,祝向蘼芜,瘦损休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