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此恨何当住。也须知、王和生死,总成离阻。真使通都闻恸哭,废尽蓼莪诗句。
算母子、寻常欢聚。粳稻登场春韭绿,便休论、万里封侯去。
须富贵,竟何许。
片帆触处成悲绪。问从今、樯乌堠燕,几番风雨。不尔置君天禄阁,未算人生奇遇。
甚一种、世间儿女。画荻教成羞半豹,早高堂、鸾诰偏无负。
天可问,傥相语。
侧席念贤俊,旁求逮凡鄙。
谬当南宫荐,重此柏台委。
命严孰敢后,中夜去田里。
邻友赠予迈,切切语未已。
妻孥独无言,挥泪但相视。
于时十月交,悲风日夜起。
轻舟溯极浦,琴瑟向枯苇。
惊凫乱沙曲,孤兽嗥荒市。
回首望旧庐,烟雾空迤逦。
抚膺独长叹,胡为乃至此!顾予久纵诞,远迹随鹿豕。
及兹年已迈,精气固销毁。
趋事深为难,速戾将在是。
皇恩倘嘉惠,还归卧江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