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寄身物上,以宥天下。无瘁无欣,万物乃亚。毗阴毗阳,四时则差。
溯本穷源,黄唐始架。师兵既行,放流莫赦。自兹以来,日月光泻。
施及三王,八宇群诧。遂有时君,礼凭法藉。赏罚匈匈,善恶同怕。
椎凿桁杨,满衢塞坝。上倚诛锄,民工诅骂。因有儒墨,无媒口嫁。
贾义沽仁,攘臂穿胯。甚矣蚩蚩,遭时叱咤。尔则贤乎,夫我不暇。
我闻在昔,空同枉驾。至道之门,明窈之舍。慎内闭外,长生久贳。
守一居和,不跂不跨。鸿蒙雀跃,云将远迓。愿闻一言,而物自化。
兽皆游日,鸟毋鸣夜。自时厥后,喜誇乐诈。独有谁希,众同或谢。
公为蹠桀,岂分王霸。以国倖侥,使民炮炙。其君不疑,其臣不讶。
人国既倾,尔身亦罢。安得皇初,复我春夏。玄珠日存,天宝何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