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悠悠桐江水,寓庐十二年。
重来六日内,两日登南山。
南山有何好,高阁西北偏。
隔江三千家,一抹烟霭间。
阁槛一巨松,挺出众木前。
野性所酷爱,老藤相纠缠。
亦如我与僧,相对谈幽禅。
稍遂物外性,屡写酣中篇。
故侯复齐民,鬒发成华颠。
念当舍此去,焉得长周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