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终日局环堵,散策穷深幽。
嘉我二三子,落落诚罕俦。
适意随所诣,行行遂经丘。
青松如高人,含风自萧飕。
夕云度深翠,爽气衣上浮。
石根泻幽泉,戛戛锵琳球。
乐彼泉上趣,幽构飞岑楼。
新兰秀而滋,旧竹清且修。
款我情颇厚,清尊频献酬。
盘桓有余乐,啸傲成迟留。
池深风露香,荷意淡欲秋。
饮散众喧息,微月生林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