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久向闲边著。对沧江、烟轻日淡,雨疏云薄。一片闲心无人会,独倚团团羊角。
便舍瑟、铿然而作。容室中间分明见,暮鸢飞、不尽天空阔。
青山外,断霞末。
看来此意无今昨。都不论、穷通得失,镇长和乐。此道舒之弥八极,卷却不盈一握。
但长把、根基恢拓。将相时来皆可做,似君家、祖烈弥关洛。
康国步,整戎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