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天意绍斯文,成书在圣孙。
一篇穷妙理,万古诵微言。
美行敷华叶,精诚固本根。
并明参日月,幽赞极乾坤。
奥义谁鑽仰,真儒善讨论。
披云观泰华,行水自昆仑。
庠序非才处,诗书素志敦。
崇朝羞倚席,暇日废窥园。
辩惑开群听,潜心到大原。
意将追往哲,学岂为专门。
盛府连称治,耆英继典藩。
始终临讲席,前后枉高轩。
全帐罗金鼎,盈庭倒玉樽。
旌旗来有庆,衿佩寂无喧。
士识师资贵,民知道义尊。
僖公史官颂,邓校相君存。
芹藻欢欣意,陵阿长育恩。
中材多杞梓,宝器列瑶琨。
五纪登朝盛,群英著籍繁。
美哉文正学,遗泽洽元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