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到眼朦胧极。记宵来、墙阴帘角,似曾相识。四壁横陈扶不起,愁煞棱棱玉骨。
讶消瘦、比侬还怯。枝叶模黏香气淡,恁空空、怎把秦宫活。
工写照,五更月。
浑身滴露何常湿。只无端、银灯狡狯,弄它明灭。几度临风教起舞,不管阿娇无力。
怪一霎、将人抛撇。胡蝶绕阶栖未稳,怅成烟、紫玉谁能即。
痴小婢,欲偷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