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晋家上巳修禊筵,高会兰亭曲水边。流觞取醉惜红日,四十一公情快然。
长湖高岭各游目,寄傲林丘成好篇。当时俯仰巳陈迹,一日潇洒今千年。
镜湖五月开紫莲,寻幽独扣清风舷。泠泠万籁吹远天,青山碧水争蜿蜒。
云中飞盖弄芳霭,柳下携壶坐绿烟。行行披草拂残碣,寂寂看花怀昔贤。
石桥东跨古流水,酌之聊以怡心颜。归来明月待兰渚,照我知章酣醉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