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深林艺松柏,不数栎与樗。
坐待十亩阴,等为匠氏储。
宁复知种德,责报不厌徐。
名令后必大,善积庆有馀。
於焉望丰屋,政可增修闾。
王孙世东州,奕奕盈簪裾。
金埒通里巷,珠树连阶除。
贤哉景发甫,爽爽众莫如。
直气薄霄汉,妙语锵琼琚。
定知磊落人,一见怀抱摅。
谓我架华堂,映发先人庐。
揭名取肯构,盖念经营初。
堂前植桃李,堂上罗诗书。
桃李意取适,诗书计非疏。
诸郎自兰玉,舌耕起菑畲。
吾诗以为箴,会见联高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