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忆谯都风物,飞一梦,过千年。羡百里溪程,两行堤柳,数万人烟。
伤心旧家遗迹,谩斜阳,流水接长天。冷落故祠香火,白云泪眼潸然。
行藏好向故人传,椽笔舞蛮笺。总纠纠貔貅,秋风江上,高卧南边。
功名笑谈尊俎,问锦江何必上楼船。他日武津关下,春风骄马金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