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风力是举。而台阶序平。重黎既登。而天地位成。功无与让。铭太常之旌。
世不失职。受骍毛之盟。辑瑞班瑞。穆穆于尧门。惟翰惟屏。膴膴于周原。
功成而治。定礼乐斯存。复子而明。辟姬旦何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