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出山复入山,迂策桃花源。本为游览来,行止未须论。
十里到谷口,九峰回寺门。老僧夙好事,深夜具鸡豚。
饮酬自閒细,酒中有真乘。良朋发箫鼓,野客击钟磬。
踌蹰烟语微,萧索月林暝。明发望赫曦,千崖一微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