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幽居谢鞅掌,披云卧高岑。门有车马客,投以天上音。
呼儿拭我弁,揽镜整我簪。薄言辞故里,于役越江浔。
负米愿良违,挽粟力不禁。斥鴳安卑枝,匏瓜恋旧林。
夷险昧所履,倚伏还相寻。傥来忽如寄,患得非吾心。
蓄无非常宝,敢羡纵横金。养真尚寂寞,允为达士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