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云淡天垂野。望晴郊、疏烟半卷,断虹低跨。老树连阴藏远景,十里湖光照夜。看不尽、真山图画。春满轩窗无着处,更银蟾、冷浸鸳鸯瓦。人共境,转幽雅。
文章太守归来也。似当年、和靖风流,小孤山下。问讯佩兰餐菊友,曾约梅兄入社。待付与、竹臞陶写。尘外间寻行乐地,任傍人、歌舞喧台榭。诗世界,有王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