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末契托外亲,夙昔承顾盼。
邓鄙听论诗,房陵共遭乱。
苍黄南山路,大雪将没骭。
事定访田家,山花已如霰。
燃薪代灯烛,新诗仰华绚。
雨余登近岭,春晴集两涧。
仿佛纸坊山,泉石眼中见。
形影一东西,音声阻河县。
驽骀自拘挛,鸿鹄谢羁绊。
俄瞻九天上,更觉斯文焕。
鄙贱集亹深,十年两遭难。
稠重荷顾存,凡庸辱推荐。
穷途感一饭,况此膺深眷。
门墙行欲近,仰止极昏旦。
余生不自意,复得亲谈宴。
存没割中肠,申章泪滂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