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天宝虏骑兴渔阳,首提孤军起朔方。扫除欃枪廓氛翳,再使日月光吾唐。
丹青淩烟谁第一,功业汾阳异姓王。当时太尉亦雄伟,天不憖遗壮士伤。
河中重镇甲天下,浑公与公屹相望。时危英雄常恨少,抚壁再拜涕泗滂。
诸酋下马识公否,公虽云亡像在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