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先生与奴食同品,腐鱼酸菜腹中裹。与我读书同苦甘,朝吟夕咀三倍我。
前日惊呼走出城,田间蝗子大如蠃。宁关自古循良心,只为此官食者夥。
妻儿弟侄十口家,万口从君索饼䴹。万口不饱君无财,数十之家不举火。
君亦一口张,我亦一口哆。我食何尝似君艰,我亦一家待君妥。
玉阶仙露三千年,一树琼华长娿娜。中有綵鸾非帝骖,朱户沈沈下青琐。
君归休,但安坐,此邦亦不谓君惰,我与君亦暂不饿。
气化终留蠡贼心,圣人岂免昆虫祸。面颜昔枯还未腴,何苦风尘日摧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