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寒宵送徂岁,青灯照华发。天时自代谢,人事更治忽。
圣朝今中兴,正朔几书月。未作故乡归,又见新花发。
稚女巧娱予,剪綵妆风物。一釂婪尾觞,颓然百忧歇。
残醉扶来,又重认、夕照乌衣陈迹。波外闲缔鸥盟,前尘画灰说。
算紫陌,东风梦浅,恰忙过、试镫时节。柳未成丝,花如溅泪,总助凄咽。
刚一霎、人影衣香,只邀到、当头昨宵月。都把十年幽约,换牢愁千叠。
剩酒伴,晨星几个,付睡乡、锁住冤魄。莫便归去匆匆,夕筵飘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