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天行明月地行水,水月相去八万里。
天公大力谁能移,月在水中天作底。
我心与月明作两,真月本在青天上。
虽云佛说我别说,恐入众生颠倒想。
少城城隈佛宫阙,客娥水月僧饶舌。
三峡水寒梅花时,起予对月赓此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