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天性(一五二六—一六○九),字则衷,号槐轩,晚年别号半憨。汕头外砂镇林厝村人。明世宗嘉靖三十一年(一五五二)举人。官盱眙县教谕、丰城县令、上高县令、南昌府通判。穆宗隆庆二年(一五六八),以忤上司早赋归田,肆志于山水诗酒间,尝作《半憨先生传》以自况。著有《半憨集》。清冯奉初《潮州耆旧集》卷一六、吴道镕《广东文徵作者考》卷四有传。王天性诗,以清宣宗道光二十六年(一八四六)成式堂藏版《半憨集》卷上所收《澄海金砂王槐轩先生遗草》为底本。
步出南郊,曲尘飏暖,阳春白日风香。湔裙是处,祭扫谁家,近路粉黛相望。
柳发桃颦,衬弓弯云袂,竞斗时妆。戏语曲池旁。虫虫也爱韶光。
问石子冈头,散花天女,沉醉知在何乡。僧俗同欢喜,志公帽朽只园场。
絮舞花迷,胡觑得、唇乾眼忙。又争知、红尘紫陌,年来消减清狂。
罢郡饶山兴,村家不惜过。官情随日薄,诗思入秋多。
野兽眠低草,池禽浴动荷。眼前馀政在,不似有干戈。
快活田翁辈,常言化育时。纵饶稽岁月,犹说向孙儿。
茅屋梁和节,茶盘果带枝。相传终不忘,何必立生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