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一日不见山,胸次尘土积。
老来志益壮,清游等畴昔。
锺山草堂古,每恨身微翮。
况是佳丽地,牛马风不隔。
遑遑问征路,冉冉供吏役。
渊明田可秫,肯为五斗易。
石桥跨淮水,岐路由此析。
俗驾何时回,为尔谢松菊。
屈子生楚国,七雄知其材。介洁世不容,迹合藏蒿莱。
道废固命也,瓢饮亦贤哉。何事葬江水,空使后人哀。
魏礼段干木,秦王乃止戈。小国有其人,大国奈之何。
贤哲信为美,兵甲岂云多。君子战必胜,斯言闻孟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