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望去非花,飘来疑雪,轻狂如许。未作浮萍,已离深树。
此际谁为主。隋堤三月,几回翘首,一片漫天飞舞。
最堪怜、无根无蒂,总被东风弄汝。
踏歌魏女,离情多少,问道春光何处。乍扑空帘,旋黏芳径,好倩莺衔取。
还思往日,鹅黄初染,变态顿分今古。枉垂著、长条踠地,绾伊不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