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虞帝尚钦恤,大禹泣罪人。所以圣者心,天地同一仁。
周政失其御,侯章僣无伦。刍灵既莫施,作俑亦不闻。
秦穆一朝逝,殉以三良身。临穴殊懔慄,仰天亦悲辛。
古犹惜累辜,如何杀俊民。王诛一以失,流毒荡无垠。
骊山锢重泉,银海通幽津。遂使三秦众,半作地下尘。
天道本好还,嬴族亦沉沦。因歌黄鸟诗,重为仁者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