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又黄昏,闲闲庭院,银河逃下星小。曲廊回榭经历遍,飘堕个侬怀抱。
纤手爪,把罗扇扑来,微影风颠倒。亭亭袅袅。看惹带沾衣,犹饶风韵,应是断肠草。
当年事,隋苑秋沉烟杳。而今零落池沼。无多光焰难收拾,拼与青磷同老。
君莫恼。若贮入纱囊,犹伴读书好。窗虚只鸟。试飞近帘前,刚逢月上,休错认天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