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剪梧桐、一丝凉翠。西风先到金井。乱虫吟瘦疏林月,香雾暗迷三径。
人语静。剩竹外栏边,翠袖伶俜影。宵长漏迥。待选石弦琴,倚楼横笛,玉臂阿谁并。
年来事,覆雨翻云无定。鳞鸿偏滞芳讯。欢踪输与山灵笑,嫩约十年难省。
痴欲问。恁絮果兰因,曾指姮娥證。心香篆冷。便社燕多情,盟鸥无恙,离绪甚时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