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湾头曾载月,移画舸,小平泉。更团扇歌残,江梅蝶影,尘黯筝弦。
凭君十行佳传,写翠篸屏角落花烟。密字笑熏兰篆,轻螺细擘吟笺。
尊前重溯当年愁,万里怕闻鹃。记断笔筹花,新欢借梦,山远湖天。
溪风又彫鬓影,向盈盈苕水别栽莲。昨夜飞英镜底,明蟾镇向人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