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大冠高盖黄尘底,晚得刘侯差自喜。一卷匡庐独往图,悄然著我千岩里。
金华贵人一字无,佩玉鸣裾工走趋。仕宦不达坐读书,君之此计愚且迂。
山中花开酒应熟,卖书来问东家屋。我亦平生江海心,岁晚从君喂黄犊。
四知无矫志。
二施启幽心。
简通避人物。
偃息还山林。
曲涧停驺响。
交枝落幔阴。
池台聚冻雪。
栏牖噪归禽。
石彩无新故。
峯形讵古今。
大车何杳杳。
奔马遂骎骎。
何以修六念。
虔诚在一音。
未泛慈舟远。
徒令愿海深。